2025年烟台市莱山区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发布:2025/4/16 9:19:51 被浏览:359次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5年烟台市莱山区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7年4月以前出生),本科生2001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5年4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1日11:00-4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1日12:00-4月27日16: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信息完整的《2025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区情区况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2237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893070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以上电话请在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内拨打。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tlaishan.gov.cn/art/2025/4/14/art_23163_2952735.html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7年4月以前出生),本科生2001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5年4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1日11:00-4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1日12:00-4月27日16: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信息完整的《2025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区情区况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2237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893070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以上电话请在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内拨打。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tlaishan.gov.cn/art/2025/4/14/art_23163_2952735.html
时间:2025/4/16 9: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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